音乐学院发源于安庆师范学院艺术系,2000年9月招收第一届音乐教育本科学生。2003年9月艺术系更名为艺术学院。2006年5月1日,黄梅剧艺术学院成立,与艺术学院合署办公。2007年11月艺术学院拆分为音乐学院和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与黄梅剧艺术学院合署办公。2020年1月,黄梅剧艺术学院独立设置,音乐学院迎来新的发展时期。
学院现有教职工45人,其中专任教师35人,正副教授15人,硕士生导师1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日制在校生600余人。
学院现有音乐学(师范)、舞蹈表演2个本科专业;现有硕士点2个,学科教学(音乐)硕士点2016年招生,艺术硕士(戏曲)2019年招生。
学院现有360座位音乐厅1座、多功能数码钢琴教室1个、录音室1间、舞蹈房4间、教师琴房30间、学生琴房60余间。
学院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工作。《基础和声》课程在中国大学MOOC、e会学等平台上线;《基础和声》、《基础声乐》和《乐理与视唱练耳》3门课程获批省级教学示范课,拥有校级一流课程1门。学院重视教育教学改革,本科生培养已形成自己的特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育理念不断提升,教学形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创新。3名教师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2名教师获得教学展示单项奖;2名教师参加首届、第二届长三角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分别获得艺术组安徽省冠军、长三角冠军和安徽银奖、长三角三等奖。1名教师获得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安徽赛区二等奖、教学活动创新奖。2名学生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中获得单项奖;1名学生参加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获安徽省冠军、长三角季军,多名学生获省级以上奖项。
教师科研成果丰硕,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能大赛人数逐年增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学院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加强对外联系和交往,常年聘请校外名师授课教学。
学院注重课堂学习与舞台实践相结合、人才培养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依托学生专业优势,紧扣学生发展焦点,学院精心打造实践育人平台,“以演促学,以演促创”,积极推进“1616”育人工程。学院师生近年来在国家省级各类比赛中,获奖200余人次,为学院赢得良好声誉。
多年来,学院毕业生积极考研深造,众多毕业生被中国艺术研究院、上海音乐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等单位录取;2021届毕业生考取国内研究生15人,国外读研5人,读研率约17%,居省内前列。学院毕业生在各自领域发展势头良好,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校友,部分人已成为安徽省乃至全国音乐教育及文化艺术战线的骨干,为我国音乐教育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院将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紧紧遵循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办学目标,求实创新,开拓进取,为建设省内有影响有地位的音乐学院不懈努力。
音乐学(师范)专业
本专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皖西南、服务安徽、面向全国,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师德师风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学科素养良好,教学能力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胜任基础音乐教育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中学音乐教师。学生毕业后五年左右的发展预期是:
培养目标1:师德高尚,敬业奉献。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立德树人为己任,践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对教师职业有强烈的认同感,热爱音乐教育事业;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能够将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引领学生、培养学生作为职业重心。
培养目标2:学养丰富,胜任教学。具备优良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掌握扎实的音乐学(师范)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掌握一定的地方音乐知识与戏曲表演技能,掌握新时代中学音乐核心素养、课程标准、教材特点等,能够较好开展社团排练和参加艺术展演等艺术实践活动,能够综合运用音乐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中学音乐教学实际问题,能够熟练驾驭中学音乐课堂教学和上好优质示范课,并开展评课等教研活动。
培养目标3:以生为本,综合育人。深刻理解中学音乐课程标准,能够根据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运用信息技术和各类教学辅助手段,有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技能和班级管理能力;能够指导学生有效组织艺术实践活动,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落实音乐教育活动的综合育人功能。
培养目标4:交流合作,创新发展。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熟悉国内外中学音乐教育改革及学科发展动态,对教师职业生涯发展有清晰的规划;具有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意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理解学习共同体的特点与作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
舞蹈表演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舞蹈本科人才,具有较好的文化和艺术素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一定的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舞蹈表演能力,掌握舞蹈表演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从事不同层次的舞蹈表演,以及与舞蹈表演相关的教学、研究等工作的舞蹈艺术专门人才。按照“重技术,重实践,重理论基础”的专业育人理念,培养“能表演,能教学,能创编,能研究”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学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的发展预期是:
培养目标1: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培养目标2:能够正确的理解中外舞蹈作品的内涵以及中外舞蹈发展的大致脉络,能够对舞蹈作品进行剖析。
培养目标3:掌握舞蹈表演的理论和技能,具备舞蹈表演及正确的训练方法的能力。
培养目标4:拥有在文艺团体中研究、传播、普及舞蹈基础文化知识的能力。
培养目标5:具有舞蹈表演创新意识和舞蹈编创、教学能力,具有策划、组织与管理舞蹈活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