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根据黄梅戏表演人才培养规律,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化培养,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定向为艺术团体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人才。
招生学校具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另行下达。
(一)各中等职业学校戏曲表演专业应、历届毕业生,年龄在15-25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至199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省内各级艺术团体从事黄梅戏表演工作的在职优秀青年演员,具有高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年龄在15-25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至199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国家三级以上演员、获得过省级以上戏曲表演等级奖的可放宽至30周岁。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按照皖教职成〔2012〕1号文件的要求,于2012年2月20日至2月26日在各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报名,参加摄像、体检。
从事黄梅戏表演工作的在职优秀青年演员由考生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并经文化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安庆师范学院。考生于2012年2月20日至2月26日到安庆师范学院报名,参加摄像、体检。报名结束后,要在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2012年6月7日至6月8日全省对口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专业课考试在文化课统一考试后进行。参加艺术类戏曲表演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于2012年6月9日到安庆师范学院龙山校区行政楼报名,并按规定缴纳专业课考试报名费。
详见安庆师范学院2012年本科表演专业(黄梅戏表演方向)对口招生简章。
专业课考试由安庆师范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556-5300117),考试地点设在安庆师范学院黄梅剧艺术学院音乐厅。考试时间为2012年6月10日-11日。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建档工作由考生所在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负责、从事黄梅戏表演工作的演员的建档工作由安庆师范学院负责。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之和)将从事黄梅戏表演工作的在职优秀青年演员单列为实践生(黄梅戏表演)类别单独划线,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按艺术类(戏曲表演专业)类别划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一)招收从事黄梅戏表演工作的在职优秀青年演员和中等学校毕业生的照顾加分政策按《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从事黄梅戏表演工作的在职优秀青年演员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审核。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由各市招生部门负责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交验原始证书,审核部门留存复印件并由经办人签字盖章后归入考生档案。
(二)安庆师范学院对口招收的本科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不设预科。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同类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统一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三)录取的考生系定向为艺术团体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在职优秀青年演员,在录取前必须同用人单位、安庆师范学院共同签订《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协议书》,在职优秀青年演员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时安庆师范学院将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档案等直接寄到原所签协议的单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由安庆师范学院推荐,通过“双向选择”就业。
(四)被录取的黄梅戏国家一、二级演员享受全额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