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章程 -> 正文

安庆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8-05-03     点击量:

查看方式: 查看:[大字中字小字] [双击滚屏]

安庆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来源: 安庆师范大学 作者:招生办 发表日期: 2018-5-3 14:05:21 阅读次数: 8118

学校全称 安庆师范大学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 菱湖校区:安庆市菱湖南路128号

龙山校区: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在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如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未满额,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执行考生所在省相关政策。

(二)我校录取实行“专业清”原则,考生的专业确定主要依据考生成绩及其专业填报顺序统筹安排:

1、英语专业(含商务英语、法语、翻译专业):考生总分达我校最低录取线以上,根据其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除英语专业(含商务英语、法语、翻译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考生只填报英语(含商务英语、法语、翻译专业)一个专业且未填专业服从的,如其英语单科成绩未达我校最低录取线,应退档;

4、考生填报英语(含商务英语、法语、翻译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且未填专业服从的,如其总分未达我校该专业最低录取线,应退档。

(三)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

1、因教学计划安排,我校原则上只招收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语种的考生也可报考,但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2、报考英语专业(含商务英语、法语、翻译专业)口试成绩须符合规定要求;

3、除体育教育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有关文件规定外,我校其他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不作要求;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按考生所在省有关文件执行。

颁发证书 学校名称:安庆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证书

学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56-5300117 http://zsw.aqnu.edu.cn/

上一篇:没有上一条记录

下一篇:安庆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安庆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地址: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本科招生考试咨询电话:0556-5300117,0556-5300067

学校纪委办电话:0556-5300053